我校召开游泳馆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场前协调会议


 5月28日下午,由国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保卫处、公共事务处、体育部、国资处、法务部门和项目方共同商讨项目后续建设事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商施工进场的相关事宜,并一同对游泳馆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游泳馆现场,国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张晓磊介绍了游泳馆维修改造的项目背景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对后续游泳馆改造施工提出专业指导意见,法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项目方负责人就以上要求给予回应并介绍项目进度。

随后与施工方召开了项目沟通会,会上,对学校人员及车辆报备要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会议要求,在施工期间,施工方和管理团队不得在内校私拉电线,须服从校内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馆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不得在楼道内搭床住人,不得使用飞线、空接等方式接电。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并接受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尽量避开学校教学时间进行施工,且将噪声降至最低;禁止吸烟喝酒、大声喧哗等扰民行为;严禁在校内从事赌博、嫖娼、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严禁在校内分发小广告,确因经营需要的宣传材料,需在发放或张贴前向学校报备。施工方对此表示知晓并将严格执行各项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方均表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保持信息沟通顺畅,及时明确和解决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共同推进游泳馆项目建设,保证游泳馆项目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