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交流与合作处统筹协调全校各单位开展国内合作事务;负责为学校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军队、 企事业单位、高校开展互访、合作洽谈提供协调和保障;推动以学校名义签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专项协议和对口支援 工作;承担学校部署的其他校地合作事务,为学校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帮助。

1.统一负责学校及统筹协调全校各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为学校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帮助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负责学校与中央部委、地方各级政府和委办局、军队及企事业单位、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推动以学校名义签订校地、校企、校校战略合作协议及专项协议;负责协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对口支援工作任务,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督查、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

2.校友会负责校友会活动,建设校友信息库,广泛联络校友,推动各类校友组织建设;

3.教育基金会(理事会)负责管理学校教育基金会,筹集并管理校友和社会各界友人捐赠的资金,吸引办学投资并促进有关项目的共同开发;积极推进学校理事会的筹建和职能发挥,承担理事会秘书处工作,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会议筹办、理事会联络与其他相关业务;

4.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